不看后悔(面包车撞车图片真实)把面包车撞了一个坑得花多少钱,面包车撞上兰博基尼跑车被起诉,要求赔偿修车费用 190 余万元,这是否合理?如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老头乐刮蹭法拉利被索赔190元,
先说一下结论,以在汽车行业多年的从业经验来说,这种情况十分的不合理
我提出不合理的几点:
第一、首先这个事故认定全责,提出质疑。根据上面的描述,兰博基尼并没有放警示标识在路上停车,从而导致后车追尾。按照目前出台的新交通法律法规来说,老的思想 追尾后车全责基本可以改了,不是所有这里的车辆都是后面的车全部负全责。如果是因为头车引起的追尾,后面车辆不一定负全责。就像我视频中的交警定责案例一样,各付一半责任或者37开。
第二、兰博基尼车主有骗保的嫌疑,保险公司的专业定损评估87万,兰博基尼却搞出了个190万,这不是抢钱吗?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每天对所有的事故车辆都会有大量精准的评估和定损模型,得出的结论基本上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像这种百万级的车误差几万还算正常,但是你差上百万这就很离谱了。
第三、我们都知道定损其实在行业中水非常的深,但是所有的定损都不会太夸张,都在一定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像兰博基尼提出的这种维修保单,业内人一看都知道这种是敲竹杠,照他这种计算,如果去找网红 温锦宏,也许人家10万就能给你兰博基尼修好,那保险公司100万的保额早都够了。退一万步说如果要给这一个权限,可以自己定损修车的费用,不吹牛用不了一个月,修车厂老板能登顶福布斯首富,马斯克见了都得避让三分。
综上
对于面包车司机来说,大可不必慌张,该吃吃该喝喝,如果没条件可以请法律援助,并且兰博基尼联保险公司都是一起告的。保险公司请的律师也不是饭桶。
最后还是送给兰博基尼车主一句话: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后我再说点实用的,如果这个案子一审面包车司机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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