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唐河南信阳发电公司脱硝改造工程“9·3”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时间:2013年9月3日

事故单位:大唐河南信阳发电公司

事故地点:大唐河南信阳发电公司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

伤亡情况:1人死亡

事故经过:

按照施工方案,脱硝改造工程在9月3日需进行38m A侧平台喷氨管道向下延伸的作业。施工方河南火电二公司安排该项作业负责人雷××带领工作班成员侯××,于9月2日15:00在脱硝改造工程38m A侧喷氨管道阀门下部格平台两侧加装临时隔离遮栏(遮栏高0.96~1.2m)。

9月3日9:00,雷××、侯××将该处管道阀门正下方格栅拆除(长1.5m,0.77m),准备进行喷氨管道吊装工作,因没有携带作业使用的起重葫芦,两名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点取起重动芦,同时,该项工作安全监护人员张××在同层东固定气瓶,不在该作业点。

9:30左右,信电公司发电部脱硝专业高级主管王××开完生产早会后,携带脱硝相关资料独自进入4号炉脱硝改造现场,翻越38m A侧喷氨管道阀门处设置的临时隔离遮栏,从拆除格栅后孔洞处不慎坠落,穿破设在28m和16.4m的两层安全防护网后坠落至0m地面。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于9:53到达现场,王××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河南火电二公司在拆除格栅后未按规定(安全网国家GB5725~851.3.5.2)设置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且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撤离职守,留下安全隐患,导致王××越过隔离遮栏后坠落。

2.间接原因:

(1)河南火电二公司未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有效监督,施工作业区域无专人值守、交叉作业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封闭式管理规定流于形式。

(2)苏州天河公司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所提供的监理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未对施工项目实施有效监理,未及时发现和督促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范措施:

1.各事故责任单位要从这起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有效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加大对生产人员危险源辨识知识的教育培训,掌握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对危险因素的识别控制能力,增强职工的自律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杜绝违规违章作业,严防因违规违章操作酿成事故。

2.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要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按照建筑工程有关规范做好施工现场各临边、洞口及危险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3.苏州天河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现场监理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绝不允许项目部带着问题和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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