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到了(云南省旅游整治22条措施)云南旅游整改最新消息,重拳出击,铁腕整治,7方面22条,云南史上最严旅游整改措施出台!,云南旅游需及时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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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旅游胜地,许多人会想起有着“彩云之南”美誉的云南,丽江、泸沽湖、玉龙雪山......这些高颜值景区往往令人心驰神往。但是近年来,关于云南旅游的负面新闻频频被曝出,各种违法违规旅游行为频发。
2014年,网上曝出一段云南丽江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视频中男子污言秽语,称“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
2015年,网友曝出昆明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破口大骂。称游客没良心、不要脸,并威胁游客。
2016年,一名云南导游强制游客购买翡翠,声称买不够东西,“今天别想走出云南这个地方”。
2017年,女子在丽江遭暴打毁容,以及游客与店家发生争执,道歉后仍被尾随追打的新闻,曾引发大家关于旅游市场监管的探讨。
据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旅游市场投诉下降,云南投诉却在逐年上升,2014至2016年云南省的旅游投诉都居全国榜首。以2016年为例,平台收到797条涉及全国各省份的投诉,云南就占316条居全国首位,其投诉量较2015年增长35.6%。
“彩云之南”纵然风景如画,但旅游过程中频发事故,强迫消费、欺诈购物、低价零价团、无底线导游等现象,旅游品质何时才能赶上秀美风光的“高颜值”?
3月27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将于4月15日正式施行。《措施》包括七个方面22条,“最严令”规定了旅游购物管理、导游管理、景区景点管理、政府监管职能等七方面分22条,明确了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禁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等明令禁止的七大违规行为,要求了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成为史上最严治理措施,确保云南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
此次“史上最严措施”的出台,不仅是今年两会上云南省长阮成发对于“云南会出台史上最严治理措施”承诺的兑现,更是对不法违规行为的震慑。
“史上最严”今日落地
为彻底整治旅游市场,解决深层次问题,云南决定研究出台《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争取一年内让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3月27日上午11点,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史上最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七个方面,22条措施关于旅游经营者加强旅游购物管理
(一)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认定,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二)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
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
(三)严惩针对旅游者的欺诈销售
严厉打击各类商店以及酒吧、餐厅等场所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四)禁止“不合理低价游”
云南要求各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五)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
新的合同将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
(六)严格监管旅游合同
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依法从严处理。
(七)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
根据旅游者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通过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限制新增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关于导游监管
改进导游管理方式
(八)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
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统一导游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九)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
建立导游服务质量评价系统,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主要依据。
(十)强化签约导游管理
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景点等机构,对签约导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关于景区景点
加强景区景点监管
(十一)实施新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省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
(十二)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
规范景区经营行为,禁止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行为。
(十三)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
对景区景点存在揽客、拉客、“酒托”“药托”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旅游者多次投诉的酒吧、餐厅等勒令停业整顿。
关于监管部门
推行综合监管模式
在重点旅游地区实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
(十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
强化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职责,完善运行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对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进行快速查处。
(十五)强化三支执法队伍
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出台旅游执法指南,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
(十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旅游、物价、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质量、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商务、地税、国税、通信等涉旅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发挥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
(十七)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
监察部门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关于行业协会
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十八)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
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完全脱钩,实现机构、职能、资产、人员等分离。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并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监督。
(十九)强化行业协会职能
旅游行业协会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协会组织体系,合理确定省旅游业协会与不同层级协会、各专业协会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依照法规和章程进行自我管理。
关于行政部门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二十一)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
云南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云南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十二)切实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
重点依据旅游者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应对效率、旅游者满意度等指标,每季度对州、市旅游综合监管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云南此次出台旅游最严监管令,对解决旅游行业乱象可算是“及时雨”。通过此次政策的出台,取消低价组团、严惩强迫购物、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强化属地责任,为最终构建一个和谐健康的旅游环境提供了有利契机。
除此之外,云南在根除旅游顽疾的探索上,除了“最严令”政策的兜底,人民法院也为规范云南旅游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云南省长阮成发在3月7日举行的云南代表团媒体开放日活动上,用“既爱又恨”“由爱生恨”“爱恨交加”形容一些游客对云南旅游的态度。“这个恨不是仇恨的恨,是恨铁不成钢。”阮成发表示,针对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乱象,云南将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在本月内出台云南“史上最严”的治理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力争用一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乱象。
22条措施加上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可谓全方位多角度治理旅游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斩断景区、导游、购物店的灰色利益链条,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此次监管令的出台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铁腕出击,重拳整治,何愁效果不佳?
所以,请撇开对云南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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