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到了(中山小吃店转让信息)中山小榄西区市场地摊,中山一小卖部被罚360元,老板却开心笑了,中山一小卖部突发爆炸多人受伤,
在中山市古镇镇经营小百货生意的陈先生被古镇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了360元,但他却笑了。“好彩你们来检查,还教我怎么去改正,要不就赔死我了”陈先生抓了抓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事情追塑到今年4月份,古镇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生,陈先生经营的小卖部将室内消火栓完全堵塞,且消火栓内无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火栓无启用,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陈先生个体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法给予36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派出人员专门蹲点为其指导隐患整改,于4月底完成了整改工作。
5月10日晚约9时,陈先生小孩玩打火机将小卖部垃圾桶内纸张点燃,火势迅速蔓延。附近人员发现后,立即大喊黄先生,他立即从洗手间出来,拉出室内消火栓卷盘开水灭火,约1分钟左右将火全部扑灭。烧毁垃圾桶一只,收银台附近的部分商品被熏焦,损失约300元左右。
事后,陈先生打电话给指导隐患整改的古镇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感谢你们教会我使用消火栓,如果火势全面蔓延开,我自己的小卖部肯定烧完。如果烧到楼上去,那损失可就大,肯定上百万以上”。当问其为什么没有报警时,陈先生表示,火势很小,而且自己掌握了消火栓使用方法,不想麻烦消防员。
古镇消防救援大队黄创炎大队长表示,室内消火栓是常见的消防设施,部分单位(场所)在生产经营中认为消火栓没有什么用,经常被阻挡,甚至损坏现象,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室内消火栓是初起火灾扑救有效设施之一,社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不得阻挡,室内消火栓两米范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能正常使用。广大群众如果不掌握使用方法的,可前往各村微型消防站或古镇消防救援大队咨询和培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涛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涛
通讯员:董润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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